焦點評論:護漁不是這樣護的
錯用紛爭解決的程序方法不但無法解決紛爭,更可能因紛爭解決程序方法的使用不當而讓雙方當事人都付出極大的代價。這次拉法葉等艦艇的出動,目的應是在解決我國辛苦漁民們漁業權的受侵害,連帶我國國格及尊嚴受損的回復,這是個國與國間的國際紛爭,更應該審慎選擇最妥適的紛爭解決程序方法,不得草率行之。
然由於國內對如何妥適的解決紛爭並不重視,紛爭解決專業人士幾乎沒有,致令我國不論是國內或國際的紛爭,政府常用錯解決的方法。此次拉法葉艦護漁便是個錯誤的國際紛爭解決的決策,筆者從紛爭解決專業的角度扼要論述如下:
一、紛爭解決的程序方法有千百種,而最基本的就是溝通與談判,孫子云「戰爭的最高意境,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溝通與談判應是其中的一種,百戰百勝仍不如不戰而屈人之兵。國際間一旦國與國間有任何摩擦,聯合國給的建議就是對話、溝通與談判,任意兵戎相見違反紛爭解決的基本原則,也會降低日後和諧解決紛爭的機會。
妥善處理解決紛爭
二、民氣雖然可用,但既然是氣,指的當然是情緒。解決紛爭另一個極重要的原則之一,便是管理好己方的情緒,妥善處理對方情緒,不論是己方情緒的管理不當或未妥善處理好對方情緒,都將讓紛爭的衝突性升高,問題無法解決。因此妥善的處理好情緒始能有效解決紛爭,達到希望完成的紛爭解決的目的。就本件而言,也就是達成可以保障我辛苦漁民們漁業權的目的。漁民受辱情緒高漲理所當然,然而做為領導者的政府,應引領民眾管理好情緒以便真正的解決問題,如此始能達到真正可以護漁的目的,否則除了護不到漁,更將讓整個國家一起陪著付出慘痛的代價。
三、出艦護漁,兵戎相見,難保不會有擦槍走火的意外發生,增加升高衝突的機會,即使意在宣示,應有更好的宣示方式,「權力遊戲」的模式並不利於紛爭的解決。
鄰國現選邊站效應
四、另外,出艦護漁容易引來周邊鄰國甚至國際上因為紛爭而起的選邊站效應,比如中國可能選擇支持我國,美國及亞洲鄰國則可能選擇支持日本,一旦產生選邊站效應,那衝突也將升高,衝突的時間將會持續更長更久,和諧解決的機會將更渺茫,可想而知,不但護不了漁,漁民同胞們的損害將更巨大。
五、再假設日本仍固執己見,堅持其領海範圍主張權利,而對我艦艇攻擊,不知我國政府又將如何應對?開戰以對?或更無尊嚴的退避回航?
六、解決紛爭應朝最有利自己的方向思考,尤其國際紛爭的解決更是草率不得,我政府莽撞行事,浪費公帑,更無法解決紛爭,就更不用說護漁了。最後只會弄得自己灰頭土臉貽笑國際,豈能不三思。